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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7-06-07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6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台前县、范县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财政预算工委主任安新建、内务司法工委主任司进卿、财政预算工委副主任陈政南等参加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深入到台前县侯庙镇光伏发电项目、引黄灌溉调蓄工程和范县龙王庄镇高标准粮田工程、范县第三实验中学等项目现场进行查看,并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了台前县和范县人大、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贯彻实施预算法的情况。

执法检查组认为,台前县和范县非常重视预算法的贯彻执行,预决算编制逐步规范,预算收入和支出运行情况良好,贯彻实施预算法情况总体较好。执法检查组建议,台前县和范县要进一步做好预算法的宣传普及工作,继续办好预算法的专题培训,为深入贯彻实施预算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进一步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加强预算安排与县政府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衔接,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挂钩,增强预算分配的科学性,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要牢固树立预算法治意识,预算经县人代会批准后,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调整;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机制,提高预算到位率,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