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西良检查我市《气象法》和《河南省气象条例》实施情况
6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西良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成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河南省气象条例》(以下简称气象“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市气象局、南乐县、清丰县,通过实地察看气象业务平台运行和管理、气象信息制作和发布、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一流台站建设、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等情况,全面检查气象“一法一条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
闫西良在检查中指出,气象事业关系国计民生,随着气候变化加剧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气象工作的作用日益突出。近年来,市、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气象“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都很重视,全市气象事业发展迅速,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气象灾害防御机制进一步健全,较好地落实了气象双重财政制度,地方气象事业尤其是人工降雨(雪)成效显著。他强调,目前我市在实施气象“一法一条例”过程中比较突出和尖锐的问题不多,但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公共气象信息服务精细化程度、气象综合服务能力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他要求市、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好气象“一法一条例”,更加重视气象事业的发展,提高公共气象服务的精细化水平,合理开发气候资源,加强城市环境气象的研究和预报工作,充分发挥气象专业优势,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教工委主任张瑞芬、民工委主任王玉蕊、副秘书长张海录,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开发区人大工委副主任王培强,农工委副主任时红娟,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李海轩、李攀、武建国参与检查。市气象局局长布亚林、副局长李绍全及有关县区负责人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