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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人大常委会对《河南省旅游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7-06-19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为深入推进濮阳县旅游产业发展,全面了解《河南省旅游条例》在我县贯彻执行情况,于6月14日,县人大常委会抽调部分市、县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河南省旅游条例》在我县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李留宽参加执法检查活动,县政府副县级干部魏云增陪同。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濮阳县瑕丘文物景区、濮水小镇、城隍庙景区、五代古城墙。随后召开了座谈会,听取汇报,进行座谈。全面了解了我县《河南省旅游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李留宽充分肯定了我县在旅游业取得的成绩,他指出,我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拥有丰富多彩的历史文化资源。我县的上古文化、建筑文化、姓氏文化、龙文化、宗祠文化、商业文化、民俗文化、名人文化、有“华夏帝都”、“中华龙都”之美誉。他要求县政府,一是用足用好历史文化资源,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同时通过旅游业的发展,扩大传统文化的影响力,提高旅游资源的知名度;二是制定较完善的古城保护开发工作步骤和政策措施,建议把编制规划更长远、更完善,本着尊重历史、还原历史、为历史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