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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河南省气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7-07-05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2017年6月2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河南省气象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气象“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把贯彻落实气象法律法规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把气象灾害防御、气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工作重点,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提升气象观测、预报、预警服务能力,注重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落实气象双重财政制度,保证了气象“一法一条例”的全面实施,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人类对自然资源过度开采和利用使我国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频发,自然灾害防控难度不断加大。经检查,我市在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气象设施有待完善和提高,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任务还很重;二是公共气象信息服务精准、普及程度有待提高;三是气象法律法规及气象科普知识宣传需要加强;四是气象网络平台作用发挥、气象资源开发利用不够充分。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气象工作的开展,更好地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气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大对气象“一法一条例”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气象科技馆在科普宣传中的作用,搞好气象防灾减灾知识普及教育,全面提升气象综合服务能力,同时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气象法制意识和掌握、运用气象知识的能力。

二、要加强公共气象服务能力,提高气象服务综合水平。紧跟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强化气象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气象预报准确率;继续把服务“三农”作为气象服务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强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两个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气象专业优势,加强工业、城市环境等方面气象研究,拓宽气象服务的范围和领域,提高气象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扩大人工影响天气的作业面,更好地发挥气象服务在减灾增收、生态保护、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三、要按照气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理顺监管机制,增强执法效能,加强对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管理;依法加大气象事业投入,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不断提高气象预测预报、气象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以及开发利用气候资源的能力与水平,推动我市气象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