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为做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情况报告前的有关工作,5月19日至20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志勇带队,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和市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先后深入到开发区蓝色畅想园项目、开州路北延项目,清丰县百花湖特色小镇项目、教育园区项目,华龙区东北庄杂技文化产业园项目、濮阳玻璃工业园项目等处,现场察看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调整完善工作各阶段任务的完成情况;听取了市国土资源局、清丰县、华龙区、开发区政府负责人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情况汇报。调研组在深入县区调研的基础上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对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有了较为客观的认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及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濮阳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切实转变作风,主动靠前服务,用好用活政策,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依法行政,在有效保护土地资源、有力保障赶超发展上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认真宣传贯彻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国土资源管理
结合“七五”普法教育、“土地日宣传日”等宣传活动的开展,以报刊电视、门户网站、信息简报、宣传展板为媒介,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土地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和开发程度的有限性,积极倡导珍惜土地资源的发展理念和生活生产方式,推动土地利用“由增量扩张向存量挖潜转变,由粗放使用向高效利用转变”,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管理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的正确导向和良好氛围。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同时,从我市实际出发,依法按程序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土地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和执法监察,严肃查处非法占用、买卖土地和违规开发等各种土地违法行为。
(二)强化措施,认真履职,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1.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按照规划先行的原则,组织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通过召开动员会,印发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经费,明确合作队伍,扎实完成规划中期评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上报工作。推进“三线”划定和“多规合一”,积极探索完善有利于各类空间规划协调衔接的工作路径,解决了各相关规划科学性不强、衔接不够、执行不力等关键性问题。
2.坚守耕地红线,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大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控力度,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一是将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层层签定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二是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对现有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空间布局作适当调整。
(三)全力做好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做好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精准扶贫就业基地项目用地保障通知》的精神,2016年对接调整基本农田精准扶贫就业基地项目169个,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中将原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55个扶贫基地纳入调整完善,保障了精准扶贫项目用地需求,同时也推动了国家“濮范台扶贫开发综合实验区”战略和河南省“三山一滩”脱贫工程的顺利实施。为降低全市土地违法比例,将蓝色创想园、东北庄杂技文化产业园区以及站前广场、开州路北延等重点项目纳入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积极争取我市建设用地规模,保障了“十三五”期间我市的用地需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法规宣传贯彻不够深入,土地违法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缺少持续有效宣传,违法占地建房现象时有发生。产业发展与依法报批、合理用地矛盾突出。现行土地法律法规操作性不够强,对违法行为不能快速、有力地查处和打击,执法效果差,起不到教育、警示、震慑违法的作用。
(二)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不强。由于一些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各类待开发用地缺乏统筹安排、征地难到位等原因,导致建设用地供地率低。因此,规划调整要引导建设项目更多地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节约建设用地指标,从而提高产业对土地的利用率,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程度。
(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力量与承担的职责任务不匹配。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现有工作力量无法满足工作要求,人少事多、知识结构不合理的问题突出,一人多岗、超负荷运转导致工作效率低、质量不高。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责任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意见和建议
(一)坚守红线,确保国土资源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有关部门要抓实土地利用规划修改完善工作后期的审批和执行工作,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全力保障我市“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严格执行各类国土资源规划,深入贯彻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全面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规划,抓好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用地得到有效保障。
(二)加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努力实现“多规合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紧密对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注重与专项规划、县(区)总体规划、乡(镇)区域详规衔接紧密。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收集适用准确的数据,确保规划科学可行。
(三)严格土地利用“三线”管控,处理好保护和开发关系。严格把握好“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高度重视保障基本农田的质量和数量。科学安排建设用地计划,给未来发展留足空间。
(四)推进规划的有效实施,依法维护规划权威。通过的规划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加强执法管理和信息化管理。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和执法监察力度,坚决查处土地违法行为。高度重视研究解决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