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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督导检查组莅濮检查宪法宣誓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17-07-13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7月11-12日,省人大常委会选工委副主任蒋龙群一行对我市宪法宣誓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兰峰、副主任张礼杰,市政府副市长孙永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凤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石朗贵,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耀卿出席汇报座谈会或陪同调研。

检查组先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一府两院”和各县(区)关于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情况的汇报,观看了我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工作纪实电视专题片,还深入到南乐县人大常委会和韩张镇人大主席团,实地察看了县、乡两级宪法宣誓场所,宣誓的规章制度、图片、影像等档案资料。



蒋龙群对我市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情况及各级各单位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濮阳市宪法宣誓工作在全省起步早、标准高、效果好,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办法制定到位、宣传发动到位、依法执行到位、组织落实到位,在我省宪法宣誓工作中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他要求,要进一步提高对宪法宣誓制度法律地位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宣誓人员范围,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宣誓仪式细节,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使宪法宣誓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针对濮阳市好的经验做法,督导检查组将进行梳理汇总,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希望通过各方努力,进一步把宪法宣誓制度落实好、贯彻好、推进好。



徐兰峰表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是完善人大制度的有力举措,是增强宪法意识的教育形式,是明确国家工作人员责任的庄严宣示,对于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推进法治濮阳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市将以这次督导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继续按照《决定》和《办法》的要求,认真落实好宪法宣誓制度,确保宪法宣誓制度常态化,做到宪法宣誓工作全覆盖,全面提升全市各级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周元增,选工委主任魏巍星、副主任史军林,调研室副主任盛建国,市人社局局长谢传芳以及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开发区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参加座谈或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