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7月27日,濮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邱国让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宏江、刘鸿堃、韩广勇、黄爱民,党组副书记李怀忠出席会议。副县长陈增光、县检察院检察长裴大伟、县法院副院长高世印,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文留、城关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6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检察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
会议指出,县政府及财政部门要把财源建设的重点放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上,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履行好财政公共保障职能,密切关注国家财税收政策和财政资金投入走向,争取更多资金支持。
会议认为,县政府及发改部门要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以项目促投资,以投资促发展,以“两区一园”为平台,招引一批规模大、效益好、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会议要求,县政府及审计部门加强审计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拓展审计范围,改进审计方式,突出审计重点,提高审计质量,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杜绝屡查屡犯问题。
会议强调,县政府及住建部门要抓住棚改机遇,拉长补齐民生短板,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搞好综合配套,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会议要求,县检察院加大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促使班子成员、入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转变观念,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加大入额检察官业务培养,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会议指出,县政府要定期发布科技成果目录和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指南,为群众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积极推广使用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技术,从法律宣传、政策制定、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履行职能,推动科技成果在我县转移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