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立法工作 >> 立法审议
《濮阳市戚城遗址保护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发布时间:2017-07-28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2017年7月28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批准了《濮阳市戚城遗址保护条例》,这是我市制定的第一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也是我市自获得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三部地方性法规。这标志着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又取得了新的突破。

该条例于2017年6月29日经濮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十七条,明确了管理部门职责,设置了重点保护性条款及相应罚则,具有“小而精、有特色、真管用”的特点。条例的出台将为戚城遗址保护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对继承和弘扬历史文化遗产,促进濮阳文明建设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