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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汇报会
发布时间:2017-08-23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按照《濮阳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实施方案》的部署,8月23日上午,濮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汇报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志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市长黄守玺出席会议,城工委主任周庆怀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市环保局局长孟福堂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我市《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总体情况报告,听取了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等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关于《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明确的各自职责落实情况的汇报。在会议座谈环节,与会的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就做好《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贯彻执行工作、改善马颊河水环境质量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黄守玺在发言中指出,2017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是濮阳市建市以来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是全市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这部法规既从根本上为马颊河环境治理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打好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市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将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执行,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持续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各个环节的工作,坚持部门联动、多管齐下、共同治理,切实改善马颊河水环境。



卢志勇强调,在该法颁布实施后的当年就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充分体现了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对濮阳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的重视,体现了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水环境保护的重视,体现了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对改善民生和关注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视。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以解决马颊河流域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意识,加大执法力度,强力推进马颊河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

卢志勇要求有关市直单位要持续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注重把马颊河保护和当前深入开展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马颊河沿线县区和乡镇街道的积极性,以文明城市创建、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保护进万家宣传带动马颊河水环境的治理。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张海录,城工委副主任李红领、魏伟杰,法工委副主任卢玉军,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委员闫巧云、王雁鸿、李瑞典、李俊丽、张国臣,法制委员会委员乔永成及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