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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7-09-05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2017年8月3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工作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司法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立足濮阳实际,积极探索,推动司法改革不断深入,司法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为维护我市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这个报告。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我市检察机关在全面深化司法改革进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对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认识还有待提升、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措施有待加强、检务公开的力度仍需加大、检察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和困难,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检察机关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1、不断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积极服从服务于司法改革和检察工作大局,凝心聚力,推动各项改革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二、统筹推进各项改革措施

2、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核心,积极构建专业化新型办案团队,充分发挥员额检察官的办案作用,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建立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3、加快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法定起诉标准,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提高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4、更新理念,坚持疑罪从无原则,全面客观及时地收集各种证据,尽可能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

5、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干警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作风过硬、纪律过硬”的检察队伍。

四、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6、强化内部监督,完善案件流程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

7、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运行机制,加强对检察权的监督制约。

8、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