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为保障《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贯彻实施,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马颊河生态环境治理工作,9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兰峰带队深入濮阳县、华龙区、清丰县,对《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东波、卢志勇,秘书长王耀卿,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办室负责同志,部分常委会委员、专门委员会委员参加执法检查。副市长黄守玺,市环保局、水利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是我市建市以来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马颊河保护工作纳入了法治轨道,开启了我市全面依法治市的新征程。认真贯彻执行《马颊河保护条例》,对于改善马颊河水环境质量、推动水污染防治、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徐兰峰一行先后到濮阳县马颊河滨河公园、马呼节制闸、马颊河体育公园、省环境质量自动检测系统清丰马庄桥自动站、清丰县顺河沟等地察看,详细了解马颊河排污口排查处理情况、实施综合调水和定期清淤疏浚情况、雨污水分流建设情况以及马颊河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落实情况及马颊河支流综合治理等情况。
每到一处,徐兰峰一行都认真听取汇报,详细了解《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宣传及贯彻执行等情况。
徐兰峰要求,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切实加强对马颊河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沿线县区、各有关部门的管理职责,以解决马颊河流域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意识,加大执法力度,强力推进《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坚决治理好马颊河污染,满足群众对美好环境的期待,让人民群众更有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