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濮阳市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 2017年8月30日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上
濮阳市人大财政预算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人大财政预算委员会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濮阳市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1—7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关于濮阳市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2016年市财政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2.2亿元,为预算的101%。加上上级各项补助、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和上年结余结转等资金后,全市收入总计284.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1.6亿元,为预算的99.3%。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5亿元,为预算的104.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5亿元,为预算的97.3%。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36.9亿元,支出47.6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1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7.8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395万元,安排支出395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4.5亿元,支出47.9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9.7亿元,支出26.2亿元。
财政预算委员会认为,2016年市政府及其财税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和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着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有力地支持和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财政预算委员会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濮阳市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
财政预算委员会认为,市审计局依法对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在突出市级预算执行审计的同时,加大对重大政策落实、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工程的审计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审计整改,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保障作用。建议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财政预算委员会认为,2016年财政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预算约束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有待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做好财政工作,财政预算委员会建议:
一、改进预算决算编制
按照新预算法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决算编报的格式和内容,更好体现预算法关于审查重点的规定。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部门预算到位率,严控代编预算规模。综合考虑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项目实施条件等因素,结合上年度结余结转资金情况统筹安排项目预算。预算编制过程中,应该更好地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各方关切。
二、支持经济转型升级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支持经济加快转型升级,提高收入质量,做大收入蛋糕。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要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动态,加大对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科技创新等领域支持力度。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金融及社会资本支持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助推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三、加强预算监督管理
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安排支出。加强预算执行与预算、政策目标的对比分析。加强对项目实施效果的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健全完善预算公开机制,逐步扩大公开范围,增强预算透明度和刚性约束力。要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切实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四、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加强审计成果的运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审计整改纳入督查督办事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狠抓审计整改,建立回头看制度,督促问题彻底整改。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的追责和问责力度,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再次发生。积极推进审计工作公开,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要依法予以公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