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大来我市学习考察立法工作
9月11日至12日,许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长杰一行八人,到我市学习考察《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建文、农工委主任张永伟、法工委副主任卢玉军,以及市水利局、市环保局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和调研活动。
在11日下午的座谈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建文向许昌考察组介绍了濮阳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近二年来立法工作情况;法工委副主任卢玉军详细介绍了《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的主要内容、立法背景、制定过程,以及立法中的经验作法,指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关键是要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充分发挥政府积极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发现问题,通过立法解决问题;要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切实提高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民主性;要突出地方特色,在执行好上位法、保证不抵触的前提下,切实发挥地方立法的探索、细化、补充功能,关注地方问题,体现本地特色。随后,两地立法工作者就立法中的具体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和交流。12日上午,许昌市考察组一行还到马颊河、引黄灌溉调节水库进行了实地考察。
许昌市考察组对我市立法工作稳步开局、优质高效给予高度赞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不虚此行。自2015年11月份获得立法权以来,濮阳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稳步推进,一年多时间就制定完成了三部地方性法规;特别是《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结构合理,条文严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鲜明的地方特色,为同类立法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