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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2018年立法计划
发布时间:2017-09-19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9月19日下午,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研究审议2018年立法计划。会上,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高金宝对前期立法工作进行了总结讲评,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卢玉军做了《关于确定2018年立法调研项目的说明》。

经审议,法制委员会一致认为,自2015年11月份获得立法权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积极主导下,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切实发挥重要作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我市立法工作实现良好开局、取得显著成效。至目前,仅一年多的时间已成功出台《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濮阳市地方立法条例》、《濮阳市戚城遗址保护条例》三部地方性法规,在濮阳法治建设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意义。

为科学谋划2018年的立法工作,今年6月和8月份,法工委分别向各县(区)、市直各有关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立法咨询顾问团成员,印发了《关于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通知》;通过濮阳日报、市人大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到有关县区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共征集整理出立法建议22项,其中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13项,历史文化保护方面6项,环境保护方面3项。根据《濮阳市地方立法条例》第八条规定,法工委对征集到的立法建议进行了论证和评估,提出了我市2018年的立法调研项目。

下一步,法工委将根据法制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向主任会议报告,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好立法计划,组织开展好立法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