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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徐哲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7-10-24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24日濮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濮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徐哲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