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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7-10-31 来源: 作者:孙自鑫

10月30日,濮阳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邱国让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宏江、韩广勇、黄爱民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总工会主席郭俊彪参加会议。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孔伟,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张宇东,县法院院长石文英,县检察院检察长裴大伟,县住建局、教育局等部门和城南新区、建投公司负责人,庆祖、户部寨人大主席,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濮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意见》(草案)、《濮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将新高中建设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纳入县财政预算的报告、关于将城南新区桥梁及道路一期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纳入县财政预算的报告,会议作出了相关决议,原则批准这两个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认为,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是为了进一步提升代表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切实推动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再上新台阶。会议要求,会后,办公室要根据委员们的审议意见进行适当完善修改,并及时印发并贯彻执行。

关于新高中和城南新区桥梁及道路一期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纳入县财政预算方面,会议认为,这两个项目都是群众关注的民生项目。会议要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严格用制度防控风险,科学制定台账,用好、管好项目资金,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使项目及早普惠人民。县人大财工委也要加大监审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和监督,有关情况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对于新任命人员,会议要求,在今后工作中,要始终牢记人民的信任和期望,牢记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身心的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捍卫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在新的岗位上,踏实做事、依法办案,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