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重要发布 >> 审议意见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引黄入冀 补淀工程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7-12-25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13—14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水利局局长孙文标所作的《关于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引黄入冀补淀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农业评议工作组提交的《关于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引黄入冀补淀工程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全市水利系统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为主线,以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为主旨,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推动,狠抓各项水利工作落实,大力加强行业自身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成绩显著,为我市经济赶超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水利支撑和保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农田水利建设存在“重建轻管”现象、部分地区支渠干渠斗渠淤塞问题严重、水利设施产权归属不够明晰、农业林业灌溉仍存在水资源浪费现象、公民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还有待增强等。引黄入冀补淀工程建设方面,缺乏利用引黄入冀补淀工程着力打造生态涵养带的长远规划。

针对这些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使水利工程管理逐步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迈进。一要加强自身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努力提高依法治水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四制”(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健全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三是认真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对堤防、水库等水利工程管理内容进行细化和量化,层层落实目标管理,将每一项管理内容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实行目标考核、奖惩到人。

(二)加强农毛渠系整治,疏通灌区最后一公里。农毛渠系作为灌区“最后一公里”,承担着干、支、斗渠向田间地头送水的重要功能。加强维修整治,对于提高农业抗旱能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有着重要作用。要对我市农毛渠详细排查摸底,准确把握农毛渠的现状、问题、原因及治理对策和所需费用,根据“急需先建、先治”的原则,按照跨乡农渠隧洞、跨乡农渠、较大农渠、毛渠的顺序逐步整治。同时,要明确农毛渠系整治的主体与责任,构建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管护。 

(三)全力推进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建立权责明确、产权明晰的产权制度。要加快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工作,明晰农田水利工程产权、明确使用权。通过明晰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运行管理费用财政补助等措施,明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的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围绕“产权有归属、管理有载体、运行有机制、效益有保证”的总要求,对我市农田水利工程设施,通过产权确权和移交、搞活使用权改革,探索建立适合市情、水情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农田水利设施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以点带面,实现“产权明晰、权责落实、经费保障、费用得当、持续发展”的总目标。

(四)加快节水灌溉技术的推广,提高我市农田灌溉水利用效率。目前我国的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仅为 0.53,意味着有近一半的水资源在灌溉过程中被浪费。要因地制宜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沟畦灌、水稻控制灌溉等节水灌溉技术,坚持节水优先的方针,进一步完善、细化各类节水灌溉规划,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步伐,推进灌区现代化改造。引导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高效节水灌溉设备,推动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与旱作农业、蓄水保墒农艺措施、水肥一体化节水技术、节水装备设备推广使用的融合发展,进一步转变农业用水方式,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五)要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参与度。要大力宣传中央关于加强水利建设的决策部署,宣传农田水利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条例》《水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和水土保持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水利建设,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良好氛围。

(六)抓好引黄入冀补淀工程建设机遇,科学谋划后续工程建设,全面提升生态发展水平。引黄入冀补淀工程的实施,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利事业发展,干渠沿线农业产业、乡村发展、景观绿化、休闲产业提供了重要机遇。要按照我市生态发展的总体规划,尽快制定出科学、详细的引黄入冀补淀工程涵养带发展规划和具体的运作方式,以补淀工程干渠为生态脉络,结合干渠两侧景观林带、产业组团、美丽乡村,将途经两县两区的水、城、村、田、文紧密相连,形成水系联动、景观多样、多业相融的生态文化发展长廊,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使引黄入冀补淀之水成为补源之水、富民之水、生态之水,形成我市西部水生态走廊,全力打造“北方水城”。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