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2018年1月10日,华龙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庆恩主持了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区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办法的决定(草案)。
为开好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庆恩要求:一是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为其他代表做出表率,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二是各代表团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组织好代表参加各项代表活动,对本代表团代表执行纪律情况负责,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不出任何问题,圆满完成大会议程。三是全体工作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服务好大会,向代表学习,为代表提供优质的服务。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本献、王楠毓、孙喜平、翟献民及委员共29人出席了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吴华,区人民法院院长荣延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德岗,乡镇人大主席、八个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主任、濮东办联系人大工作的负责同志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