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加快城区水系建设、持续做好河道净化维护工作”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和专题询问的审议意见
2018年1月17日,濮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刘万英受市政府委托向常委会作的《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加快城区水系建设、持续做好河道净化维护工作”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就该议案办理工作和《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询问。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议案交办三年来,市政府及市住建、环保、水利、城管、农牧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注重实效,将城市水系建设与海绵城市建设、水体治理、水污染防治攻坚、推行河长制、截污治污、规范畜禽养殖等工作统筹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精心组织实施,较好的完成了议案办理工作。同时,市政府还把议案办理工作作为中心城市综合提升、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抓手,启动并完成了多个重点项目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在水系规划建设和水环境治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历史欠账多、城市水系建设规划统筹不够、部分水系项目亟需优化、融资渠道不宽等,亟待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解决。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市政府及住建、环保、水利、城管、农牧等相关部门要从以下几方面切实加强城区水系治理工作:
一、加大《条例》宣传贯彻力度。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要充分认识到环境就是民生,保护环境就是保障民生,改善环境就是改善民生。要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全局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突出马颊河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条例》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在马颊河流域沿线设立必要的普法信息牌和公益宣传栏,使遵法、守法、护法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积极参与到马颊河保护工作中来,共同打造宜居环境。
二、加快制定落实《条例》的配套制度。加快马颊河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使之与我市“十三五”发展规划和第四轮城乡总体规划相衔接。加快制定出台马颊河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马颊河生态补偿制度、应急预案制度、保洁责任区制度、举报制度等配套制度,划定马颊河保护范围和重点保护区域。建立完善水环境风险评估、应急与公共监测预警、流域生态补偿、环境信息公开等制度。
三、科学编制城区水系建设规划。以引黄入冀补淀工程顺利通水为契机,顺应国家有关政策调整,依据我市实力财力状况,从我市实际出发,科学编制城市水系建设规划,不唯数量,只唯质量,尽力解决河湖分割、水体污染、功能不全、风格趋同、内涵缺失、重建轻管等问题,力争实现“一城活水”、“一河清水”,早日达到“通、净、亮、绿、美”的治理目标,使城市更加灵动、秀美。科学合理谋划水系建设和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科学确定项目选址和建设规模,按照轻重缓急妥善安排建设时序。抓住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机遇,全面落实《濮阳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和《濮阳市海绵城市试点区建设专项规划》,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有效推动生态环境修复,充分发挥海绵城市建设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着力加强城区河道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马颊河、老马颊河、濮水河的水环境治理和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重点支持雨污分流、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和湿地林地项目建设。加快截污治污工程进度,实现生产生活污水的全部截污纳管。加快现有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工程,确保污水处理厂满负荷、规范化、高标准运行。加快黑臭水体整治,切实制定并严格落实保护城区河道水体的有效措施。
五、持续推进城区河道水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科学分析判断造成濮水河、马颊河、老马颊河水环境污染的原因,精准施策、精准治理。加大城区河道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对城区水系流域重点污染行业、重点排污单位的日常监督,严格环境准入,严格达标排放,依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
六、全面推行河长制。排查封堵沿河排污口,对每个排污口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资料,并设置标志牌。将《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的贯彻落实和河长制有机结合起来,使条例规定的条款在推进河长制的实践中得到全面落实。着力于构建河道保洁长效机制,通过河长巡查机制、河道监督机制、护河员制度、联合执法机制等,逐步实现城区河道河畅水净岸绿景美的目标。
七、有效防治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细化和明确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责任主体和污染防治措施。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加大马颊河、老马颊河、濮水河等河道流域农村环保投入,探索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模式和运行机制。认真落实国务院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为方案,逐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加强沿河畜禽养殖管理,强化沿河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管理,禁养区内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严格实施畜禽养殖污水处理标准化建设。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