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纪要
2018年3月22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兰峰主持会议。会议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审议了市政府2018年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濮阳经开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濮阳经开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的决议(草案);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
会议认为,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是在党的十九大召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的新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会议,是我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大会依照法定的程序,完成了宪法修改的崇高任务,审议通过了监察法、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选举和决定任命了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员,把党的十九大所确定的政治主张转化为更具广泛共识、更具动员力量的国家意志,对党和国家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意义重大而深远。
会议指出,2018年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也是濮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换届之年。今年全市人大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市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权力;坚持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市的突出位置,把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坚持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和宪法知识,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结合工作实际,学有所思、学有所悟,用大会精神指导今后工作。
二、关于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
会议指出,预算审查监督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过去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重点主要是赤字规模和预算收支平衡状况,对支出预算和政策关注不够,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关注不够,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强。这个指导意见,是对预算法、监督法关于支出预算和政策审查监督规定的细化深化,有利于加强对政府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对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尤其是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要认真学习指导意见,学深学透,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提高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三、关于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
会议指出,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从立法、监督、换届工作、代表工作等方面对今年常委会工作作出了安排,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工作谋划合理,切合工作实际。
会议要求,办公室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适当修改后印发,并认真组织实施。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依法履职、开拓进取,进一步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四、关于市政府2018年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的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是我市2018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事关濮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民生福祉,贴合实际,谋划合理,符合《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报告范围要求。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抓好2018年重大事项的推进落实,定期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沟通联系,主动接受监督。重大事项发生变更时,要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要充分运用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工作评议、专题询问、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2018年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关于濮阳经开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认为,面对2017年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经开区管委会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
会议要求,经开区要围绕今年目标任务,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优势产业,积极培育涵养税源,不断壮大财力。要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脱贫攻坚、环境治理、民生保障和重点项目的投入力度。要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为我市转型发展、赶超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六、宪法宣誓仪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强进行了宪法宣誓。
出席:徐兰峰 贾祖贫 成定伟 邹东波 张礼杰
卢志勇 管永国 王耀卿 丁国梁 王玉蕊
王雁鸿 牛锁成 司进卿 史军林 闫巧云
刘百宽 安新建 李建文 杨久林 张永伟
张瑞芬 张海洲 周庆怀 罗继江 赵志敏
高金宝 常聚普 崔旭光 魏剑锋 魏巍星
缺席:闫西良 王培强 庄 铭 李连成
列席: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王载文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徐 哲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志强
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邵希斌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张海录 刘继铭 赵桂清 韩建鹏
王建民 盛建国 祝宇翔 张俊波
李延臣 郝淑霞 张红军 时红娟
李红领 赵庆军 陈政南 卢玉军
李江华
市财政局局长 樊相奇
市审计局局长 李保国
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邵 平
经开区财政局局长 张传胜
县区人大常委会 王守谦 王天陆 张宏江
贾建岭 苗 锐 苏本献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