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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立法调研组莅濮调研立法工作
发布时间:2018-04-10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2018年4月9日至10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巡视员李哲、省气象局副局长林勇带领调研组一行六人,莅临濮阳就《河南省气候保护与开发利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展立法调研,征求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东波,秘书长王耀卿,副秘书长李建文、张海录,法工委副主任卢玉军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市气象局汇报了我市气候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情况,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国土局等13个单位结合部门职责和濮阳实际对条例(草案)提出了一些修改建议。

李哲对濮阳市立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表扬。对这次调研,李哲指出,气候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事关安全、涉及民生。为了规范气候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省人大常委会正在制定《河南省气候保护与开发利用条例》。来濮阳调研,就是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集思广益,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凝聚社会共识。从这次座谈来看,濮阳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组织周密,各单位认真研究、准备充分,提出了一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调研组将认真梳理分析、采纳吸收,进一步修改草案、完善内容,提高法规质量,增强法规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邹东波简要汇报了濮阳立法工作情况,对省人大法制委、法工委对濮阳立法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对这次立法调研,邹东波指出,省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对立法工作的主导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和民主立法,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相信经过省人大法制委和法工委的审议和修改,《河南省气候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条例》一定能够在省人大常委会上高票通过,成为一部高质量的法规,为促进我省气候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发挥良法善治作用。



调研组一行还到清丰县利用气候资源开展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项目进行实地调研,并到戚城遗址实地考察《濮阳市戚城遗址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