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县区人大 >> 华龙区
华龙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8-04-23 来源: 作者:雷蕾


2018年4月20日,华龙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华龙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庆恩主持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18年需提请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报告;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一、关于2018年需提请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的报告

会议认为,今年是实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年度清单制度的第一年,从政府所列需要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看,贯彻了新的发展理念,突出了改善民生,加强了环境治理等,我们要根据政府提请,按照常委会的有关规定,适时作出决议决定。

二、区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环保问题是人民关心的一件大事。近年来,区政府下大力气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了人民群众满意的成绩。同时指出,一是个别领导对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等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不够、领悟不深,部分干部在工作中强调客观因素多,主动作为不够等;二是部分单位对环保工作存在发展和环保“两张皮”现象;三是环保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环保执法人员和监测人员不足,制约了环保工作的开展;四是环保基础设施不足,城市生产污水实际入网率、处理率不高;五是环境污染问题仍然比较严重,秋冬季节重污染天气时有发生,马颊河支沟、潴泷河水体发黑发臭,群众意见很大,农村污染点多面广。

会议建议,区政府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落实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约束性指标,逐步减少我区大气污染的天数;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落实“河长制”,抓好水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实施水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推动餐厨废弃物、固体垃圾等城市典型废弃物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监督举报机制,鼓励和引导公众参与环境污染监督治理。

三、执法检查组关于区政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

会议认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源头安全了,才能保证后面环节安全。近年来,我区坚持创新机制,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构建了上下联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基础比较薄弱;二是农民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治意识有待提高;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落实乏力。

会议强调,要尽快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体系机制,形成机构明确、权责明晰、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农业执法体系;加强提升农业行政执法保障能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行政执法公平。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本献、王楠毓、孙喜平、翟献民及委员23人出席了会议。区政府副区长左留成,区监察委副主任赵述恩,区人民法院院长荣延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德岗,法律顾问乔永成,乡镇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濮东办联系人大工作的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区纪委驻人大纪检组长孙英涛,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