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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人大常委会传达学习贯彻《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精神
发布时间:2018-04-28 来源: 作者:李娟


 

 

4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机关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中共濮阳市纪委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精神。会议宣读了《濮阳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通报了我市查处的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案促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案促改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同志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学习,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实际行动担负起新时代肩负的历史重任。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机关党员干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突出重点内容。特别是在公款吃喝、公务用车、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发放津贴补贴、廉洁过节、公款旅游等10个方面对照检查,以案为戒,以案助教,切实通过以案促改工作,促进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规矩意识明显增强、作风纪律明显改善、精神面貌明显改观、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明显提高。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自身和职责范围内以案促改工作;各委办科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完成。四要廉洁文明过节。“五一”假期在即,要从案例通报中汲取教训,摒弃侥幸心理,做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忠诚实践者,过一个廉洁、愉快、平安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