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8年5月3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法一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广泛宣传,强化监管,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法一办法”的全面实施,有效维护了公众健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推进严格执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全市在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法一办法”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强;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有待增强;三是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还不完善;四是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程度低;五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滞后。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1、要加大执法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法律的社会知晓面,提高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增强广大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和管理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感,提升执法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形成全社会关心和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2、要增加财政投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和检测经费,着重提高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能力;要整合资源,建立综合检测体系。
3、要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尤其是县区、基层监测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分级分层次检测平台体系,真正做到“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
4、要加快农贸市场建设,提高农产品集中检测率,完善农贸市场监测体系。
5、要加强源头治理,狠抓农药残留问题,提高农农产品质量。
6、要改变目前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数量多、小而散的现状,提高农产品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建设,打造一批濮阳农产品知名品牌。
7、要提高执法质量,进一步将农产品安全执法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大对违法犯罪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