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濮阳开发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5-18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市人大财政预算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财政预算委员会对《关于濮阳开发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濮阳开发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预算委员会认为,2017年,开发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依法组织收入,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加强重点领域财政投入,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但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还需优化,财政资金管理和监督还需加强等。这些问题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财政预算委员会认为,2018年开发区预算安排和工作部署,符合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为实现预算的措施比较适当,坚持了依法理财、突出重点、稳步改革、注重绩效的原则,是可行的。建议常委会同意关于开发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开发区2018年预算(草案)。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更好完成2018年财政预算,做好财政工作,财政预算委员会建议:

(一)积极培植财源。发挥财政资金支持和引导作用,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充分利用国家级品牌优势,围绕培育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发展一批稳定优质财源,提高财政收入可持续能力,优化收入结构,提高收入质量。落实好国家税制改革和结构性减税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对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项目的投入力度,解决突出民生问题,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结余资金清理力度,盘活存量。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目标、资金使用效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资金监管。要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控制预算调整和追加。加大财税征收力度,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要强化对重点项目资金监管,规范程序,建立跟踪问效制度。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执行债务限额,切实防范和控制风险,为推进开发区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