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学前教育情况的调研报告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安排,4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题调研组,围绕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认真开展调研。调研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志勇带领下,深入到学前教育一线,对市直幼儿园、市直幼儿园卫河校区、市第二实验幼儿园、金星幼儿园等多家公办、民办幼儿园进行了实地查看,现场听取了市教育局等部门以及幼儿园负责人的工作汇报,之后又通过座谈、走访等多种形式,对我市学前教育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学前教育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幼儿园913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68所,民办幼儿园745所,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80所。在园教职工15059名,在编教师638名。在园幼儿183254名,学前毛入园率为89.1%。预计到2020年,学前毛入园率达到92%。通过实施第一、第二、第三期学前三年教育行动计划,我市学前教育公办、民办共同有序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优质资源逐步扩大,普及程度逐年提升,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一)“入园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1.公益性公办幼儿园数量不断增加
我市市城区公办幼儿园共有24所,其中市直属3所,华龙区4所,中原油田16所,中原大化1所。2011年以来,通过实施第一期、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了一大批农村公办幼儿园。全市有68个乡镇建成了1-3所公办中心幼儿园,乡镇独立公办园总数达到116所。为适应社会对公益性学前教育的普遍需求,2018年,全市谋划新建公办幼儿园12所,改扩建公办幼儿园52所,其中市城区改扩建1所,政府对公办幼儿园的资源供给逐步增加。
2.民办学前教育快速发展
近年来,我市民办学前教育发展迅速,民办幼儿园占幼儿园总量比重不断增加,且有相当一部分达到了普惠性标准。优质民办幼儿园的规范发展,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刚性需求与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紧缺的矛盾。我市2017年全年认定第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80所,下一步将开展第二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工作。
(二)保教质量不断提升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根据幼儿的兴趣和需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建立了涉及五大领域和体育游戏为基本的课程体系,促进幼儿的情感、态度、知识、技能等全方位的发展,努力抵制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保教质量和水平得到很大提升。二是通过省级示范院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全市学前教育水平。我市城区幼儿园教学质量走在全省前列,共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18所,市级示范幼儿园87所。三是积极探索实施集团化办园模式。市直幼儿园和金星幼儿园成立了教育集团,开展集团化办园模式试点工作,利用优质资源,带动一批幼儿园提高办园水平。
(三)财政投入稳步增加
一是对公办幼儿园的投入不断加大。省政府要求,从2018年起市级公办幼儿园年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达到5000元。2017年,我市市直幼儿园、实验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均达到了1.2万元以上。二是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奖补政策。从2018年春季学期起,对教育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标准设立奖补资金。每新增1个标准班,按照市辖区不低于7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2018年市本级预算安排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76万元。三是争取和落实中央和省支持学前教育专项资金。2016年至2017年,共落实中央和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1776.55万元,支持新建公办幼儿园26所,改扩建公办幼儿园72所,资助幼儿达3.95万人次。目前已落实2018年中央和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4528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普惠性资源不足
一是我市公立幼儿园尤其是城区公办幼儿园数量偏少,公共学前教育资源供应远远滞后于现实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群众对幼儿保教的期望与需求不断提升。基础设施全、保教水平高、收费相对较低的城市公办幼儿园供不应求,“上公办园难,上优质民办园贵”依然是群众集中反映的问题。二是普惠性幼儿园不足,奖补政策、财政保障和成本分担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三是办园水平及幼儿受教条件参差不齐,城乡之间、园与园之间在硬件设施、师资力量和园所管理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保教水平参差不齐,难以实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政府财政支撑力弱,公办园运转困难
学前教育是非义务教育阶段,政府的教育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发展义务教育,对学前教育支持较少。按照省政府《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的通知》,从2018年起市级公办幼儿园年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达到5000元。目前市第二实验幼儿园、范县第一幼儿园、台前县关爱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达不到省定基准定额,运转十分困难。以市第二实验幼儿园为例,2017年财政拨款274万元,在园学生859人,生均财政拨款仅为3100元。根据2018年的预算,市第二实验幼儿园达标经费缺口156万元,加上该园非在编教职工占比较高,所需工资等均需自筹,仅靠每人每月400元的幼儿保教费难以保障保教工作开展的正常需要。
(三)政府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手段乏力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学前教育举办主体不断增多,而我国当前尚未出台学前教育法,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投入与运行保障体制不完善,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责任、权限不明,政府主导职责相对较弱。加之政府对民办幼儿园缺乏强有力的政策资金支持,难以实施有效的管理约束,更不能强行取缔,致使大多数民办幼儿园游离在管理范围之外,收费标准混乱,安全、卫生及保教质量难以保证。
(四)师资力量不足,待遇偏低,队伍稳定性差
公办幼儿园由于受编制限制,在编教师数量少,如第二实验幼儿园按目前在园学生数量应核定教职工146人,实际拥有教职工112人,实际在编12人,工资缺口大。非在编教师收入偏低,教师短缺成为制约公办幼儿园发展的重要因素。私立幼儿园因为控制办园成本,教师配备不足,待遇偏低,教师专业对口率低,人员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保教水平难以保证。
三、几点建议
(一)继续扩充公办学前教育资源
一是持续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建设。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将年度建设任务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缓解公办幼儿园“入园难”的问题。二是提升保教质量,充分发挥公办幼儿园的示范作用。三是完善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办法,强化招生监督。
(二)积极支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
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要求,立足于“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紧紧围绕“扩资源、健机制、提质量”的核心任务,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将幼儿园建设用地纳入各级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逐步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比例,提高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三)多策并举,稳定优化师资
一是优化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结构。采取核定编制,事业编制总量内合理调配,统一招考等方式,及时配备公办幼儿园教师。二是保障幼儿园教师合法权益待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三是引导和督导民办幼儿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保体系。四是完善和加强保教人员的培训,提高保教水平。
(四)多渠道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一是要落实好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二是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奖补政策。三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保教人员短缺和资金不足的问题。四是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设定指导价。五是完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政策。六是大力争取中央和省支持学前教育专项资金,解决学前教育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
(五)加强领导,规范管理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是为儿童终身发展奠基,是推动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要主动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积极回应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关切,认真对接中央、省市委有关精神,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建立并完善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政府部门要负责学前教育的规划布局、组织实施、经费筹措、教师调配,统筹城乡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对民办幼儿园设置审批、保教工作质量评估,实施统一管理,认真履行起行政、业务管理责任,逐步解决公办、民办幼儿园存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