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深入各县区开展立法调研
《濮阳市农村垃圾处理条例》是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市委常委会同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2018年我市立法调研项目。为全面了解我市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情况,科学制定条例草案,2018年5月22日至2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法工委、城工委、市住建局、市环保局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立法调研组,赴五县两区开展立法调研。
每到一个县区,调研组都深入农村进行实地调研,现场查看垃圾桶和垃圾中转站规划设置、农村义务保洁员配备、农村街面卫生保持等情况,现场访问村民对垃圾治理工作的评价与建议。调研组还与县、乡、村三级负责同志、县直有关部门和农村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各阶层对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立法需求,征求对立法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制度设定方面的意见建议,就大家关心的立法问题进行现场交流。调研组还到部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项目工地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垃圾处理能力及要求。
下一步,调研组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的立法指导原则,进一步调查研究,梳理汇总征求到的各类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对策,科学制定条例草案,切实发挥好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通过立法解决农村垃圾治理困境,为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卢玉军,城工委副主任李红领、魏伟杰参加了立法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