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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8-06-29 来源: 作者:雷蕾


2018年6月27日,华龙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华龙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庆恩主持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华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办理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草案);审议通过了华龙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一、华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办理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和华龙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

会议认为,八届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以来,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自身工作,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议事程序不断完善。先后建立完善了一批适应时代要求,符合我区实际,切实可行的制度机制,人大工作更加规范、有效。确保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了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市、区委工作部署得到贯彻落实;提高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对于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功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区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近年来,区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人民群众满意的成绩。同时指出,一是投入不足,保障乏力,办园水平难提高;二是教师数量不足,专业教师短缺问题严重,且大多教师未接受过专业培训,无证上岗现象较为普遍,无管理机制;三是优质教育资源短缺,公办入园难,私立入园贵,城乡发展不平衡;四是无证幼儿园依然存在且难以取缔,个别幼儿园存在安全隐患。

会议建议,区政府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幼有所育”的要求,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改革,科学规划,推动资源合理布局,促进学前教育依法健康发展;政府主导,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学前教育经费保障的各项要求,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多渠道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落实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规范幼儿园办学条件,对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无证家庭式幼儿园彻底取缔。

三、区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已成为全国各地创建森林城市、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念。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科学谋划,强力推进,城市绿化美化实现了跨越发展,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打下了坚实基础。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创森宣传不到位,全民知晓率低,没有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生态文化体系建设相对薄弱;三是由于财政困难,管护经费不到位,没有专业管护团队,重栽轻管。

会议要求,全面完成106国道绿化工作,督促施工方加快绿化进度,确保106国道绿化任务按期完成;切实抓好今年新造林的抚育管理,确保新植树木的成活率和保存率,巩固全区造林绿化成果;加大宣传力度,针对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有益人民健康,扩大创森宣传覆盖面,切实提高广大市民群众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对照创森台账和创森评价指标,积极组织开展对新造林的自查,并按照创森标准,做好创森材料的完善整理;结合我区实际,寻找探讨一种节约资金,效果最好的管护模式。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本献、王楠毓、孙喜平、翟献民、及委员24人出席了会议。区政府副区长郝胜锋,区监察委副主任赵述恩,区人民法院院长荣延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郝红伟,法律顾问乔永成,乡镇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濮东办联系人大工作的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区纪委驻人大纪检组长孙英涛,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及幼儿园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