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8年6月2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全市法院紧紧围绕“为民司法、公正司法”主题,认真履行审判监督职能,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努力提升案件质量和监督管理水平,依法公正审理各类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司法公正,树立了司法权威。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这个报告。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我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对审判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再审立案难仍然存在、审判监督机制还有待完善、审判监督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1、不断增强审判监督意识。全市法院要高度重视审判监督工作,树立科学的审判监督理念,强化平等保护意识、实体与程序并重意识和再审终局意识,切实履行审判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判监督作用,依法纠错,保障司法公正。
二、全面提升案件质量
2、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升一审、二审案件质量,增强裁判文书的释法说理,在源头上减少再审案件的发生。
3、进一步提升再审案件质量,做到调判结合,智慧司法,促进矛盾化解,平息争端。
4、强化审限意识,不断提升时效,积极做好再审案件的立案审查工作,不断提高诉讼服务水平和审查效率,切实解决申诉难、立案难、再审时间长等问题。
三、进一步完善审判监督机制
5、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一要加强事前监督,健全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各项制度,明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二要加强事中监督,强化对案件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审判质效。三要加强事后监督,完善案件考核评查制度,严格差错案件责任倒查,建立改判、发回案件分析通报制度,加强类案分析研判,预防和减少瑕疵案件、差错案件的发生。
6、不断增强接受外部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及时报告重大事项,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视察工作,增进代表对司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7、不断深化司法公开,加强司法宣传,以公开促公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队伍建设
8、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一要充实审判监督力量,将经验丰富、素质高、能力强的法官调整到审判监督队伍中来。二要切实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法官依法办案、释法析理、化解矛盾、做群众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要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强化廉政监督,切实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努力建设一支司法廉洁、执法公正的高素质的审判监督队伍。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