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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东波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8-08-21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2018年8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工作部署会,安排部署我省部分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或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事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主任委员黄布毅主持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王新民提出了具体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东波、法工委副主任卢玉军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亲自带领执法检查组来河南督导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并做出重要指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的权力机关,肩负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全面有效实施的光荣使命,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为此,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强调,设区的市要加快制定和修订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积极主导作用,为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洛阳市要抓紧修订已有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三门峡六个设区的市要抓紧制定地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坚持急用先立,尽快启动,加快进度;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立法,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突出地方特色。

会议强调,各市要抓紧向党委汇报,制定工作方案,要组织政府法制办、环保、住建、城市管理、水利、交通、农业、公安、综合执法等重点部门,加快启动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争取明年上半年完成一审和二审。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要加强指导,全力配合,工作上开绿灯,时间上往前赶,保证各市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顺利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