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濮阳市2017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8-27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2018年8月23日在濮阳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
市人大财政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 安新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8月10日,市人大财政预算委员会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濮阳市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1—7月份财政收支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关于濮阳市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2017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预算委员会认为,2017年市政府及其财税等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贯彻执行新预算法,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支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保障重点民生支出,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发挥财政政策聚力增效的作用,有力地支持和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财政预算委员会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濮阳市2017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

财政预算委员会认为,市审计局依法对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在突出市级预算执行审计的同时,加强了对重点民生支出、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政策实施效果和绩效审计监督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揭示了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审计建议,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建议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市政府要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同时,财政预算委员会认为,2017年财政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有待增强,部分预算执行不够严格规范;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政策实施效果有待增强;专项资金管理有待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做好财政工作,财政预算委员会建议:

一、改进预算决算编制

按照新预算法和中共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决算编报的格式和内容,更好反映中央和省市委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部门预算到位率,严控代编预算规模。综合考虑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项目实施条件等因素,结合上年度结余结转资金情况统筹安排项目预算。预算编制过程中,应该更好地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各方关切,提高预算的科学性。

二、支持经济转型升级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支持经济加快转型升级,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做大做优收入蛋糕。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制止乱收费。要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动态,加大对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科技创新等领域支持力度。优化财政配置资源方式,创新财政资金管理方式,使财政政策更加聚力增效。不断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金融及社会资本支持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助推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三、加强预算监督管理

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安排支出。加强预算执行与预算、政策目标的对比分析。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将预算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健全完善预算公开机制,逐步扩大公开范围。要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切实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四、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进一步加大对中央、省委、市委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加强对预算绩效的审计监督。加强审计成果的运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审计整改纳入督查督办事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建立回头看制度,督促问题彻底整改。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的追责和问责力度,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再次发生。积极推进审计工作公开,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要依法予以公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