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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立法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8-09-06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2018年9月5日上午,市立法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动员会,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部署要求,安排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工作。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市立法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张世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市立法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卢玉军,市人大常委会城工委副主任李红领出席会议。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大分管负责人和相关科室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卢玉军对《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指出了条例的制定背景、法律依据、时间步骤和工作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安排部署,市人大常委会拟制定《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为了保障立法任务顺利完成,市立法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准备由法工委牵头,抽调市直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联合起草小组,开展条例制定工作。具体分为动员准备、调研论证、草案编制、意见征询、依法审议、报请批准六个阶段,精心组织,稳步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参与,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梳理出探索性、补充性、细化性问题,起草好相关条文的草案。坚持民主立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反复论证修改,努力制定出一部高质量的地方性法规,为保卫蓝天白云贡献法治力量。

张世山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将条例制定工作作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人大政府之间、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立法执法环节之间,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努力制定出一部高质量的地方性法规,通过贯彻实施促进濮阳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