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河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执法检查
9月4日至7日,清丰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河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贾建岭、周秀安、左海义、韩富鹏,王克献、李忠义、葛英华分别带领执法检查小组到全县17个乡镇,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检查《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检查组对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认真贯彻实施《条例》,依法履职、扎实开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针对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意见建议,并要求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深入群众,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要正确处理好与党委、政府及县人大的关系,多方联动,密切配合,为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支撑;要扎实抓好“三化”人大工作规范化、主席团工作常态化、代表工作经常化,不断提高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