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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8-12-05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11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邱国让主持召开濮阳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副主任张宏江、刘鸿堃、韩广勇、黄爱民,县总工会主席郭俊彪,县人大领导李怀忠等34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濮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孔伟、胡聚兵,县法院院长石文英、县检察院检察长裴大伟,县监察委负责人;20个乡镇人大主席及城东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县发改委、住建局、公安局、审计局、扶贫办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共七项议程,分别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滩区迁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城南新区建设工作报告、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道路安全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县政府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列举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报告。并根据县政府孙庆伟县长的提请,经过表决,决定任命袁素平同志濮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在肯定以上五项工作成绩的基础上,会议要求:在滩区迁建工作方面,县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坚持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严把工程质量,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充分发动群众,尊重群众意愿,着力做好产业发展和群众就业增收工作,确保将滩区迁建工程打造成精品工程和民心工程。在城南新区建设工作方面,县政府在下一步工作中,一要抓住机遇,学习好、运用好PPP项目相关政策。要提升发展理念,高水平规划,突出特色,一张蓝图绘到底。二要争取资金支持,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推动项目早建成、早使用、早受益;三要加强对PPP项目监督管理,深入研究、统筹考虑,坚持建筑风格,提高品味,确保项目建设好、运行好、管理好、交接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道路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方面,县政府及职能部门下一步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正视存在的问题,强化措施,积极整改。要加大宣传,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认真排查各类交通隐患,开展专项整治,加大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进一步加大城区交通秩序的治理,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保障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在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列举问题整改情况方面,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一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的有效跟踪监管。对重点建设项目,特别是对关系民生的重点工程建设和重点项目的审计,审计机关要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审计,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二要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审计。加大对义务教育、“三公经费”、经济适用房、农田水利等资金的审计整改力度,对存在问题要整改到位,不留死角。三要树立审计监督权威,确保审计工作质量。要继续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审计出的问题,要明确责任,督促落实,对严重违纪违规的有关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树立审计监督权威,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在脱贫攻坚工作方面,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已经到了攻坚拔寨、冲锋冲刺的最后关头全县上下要齐心协力,压实脱贫责任、破解脱贫难题、补齐脱贫短板,坚决打好脱贫攻坚这场硬仗。向省、市委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确保如期完成今年脱贫摘帽目标。在人事任免方面,希望袁素平同志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学习,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人大的监督,要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担当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苦干实干,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