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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07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根据《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三十九条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和副局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未变动的,不再履行任命手续,但应当予以公告”的规定,下列同志的职务公告如下:

一、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  军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郭  邑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左献民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鸿斌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黄士英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和培斋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孙秀峰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何艳丽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  兵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审判员

赵洪波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王利霞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董会平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审判员

郭英涛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马英杰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审判员

崔欣欣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冯利强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张衍春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审判员

高明献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朱海宇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王永红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审庭庭长、审判员

陈忠生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李瑞玲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李凌燕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审判员

李彦敏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王瑞峰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孙立新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三庭庭长、审判员

李瑞坤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审判员

李  敏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审判员

许广慧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审判员

周培勋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审判员

贾向阳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审判员

王相锋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

郭循利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

张保稳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审判员

高洪光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审判员

张士基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审判员

贺艳丽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审判员

邓  舒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全杰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袁  磊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驻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员

苏章臣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杨庆安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审判庭民庭庭长、审判员

张东亚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刑庭庭长、审判员

李  亮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员

海波、张志强、赵丽娟、王鑫蕊、张丽、高卫东、潘明跃、赵敏、于明杰、文艺、田庆伟、张志启、李辉、刘伟、田宇、孔德军、杨浩、葛传立、张林安、李琳英、宋豫平、姚慧英、任延岭、蔡晓军、张雪明、李旭阳、王东航、宋远宇、侯胜昔、孙华、郭海、邵建州、崔树峰、王国选、魏献忠、李光胜、马艳芳、张慧勇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濮阳市人民检察院

乔永成、赵西永、鲁志凌、王凤垒、常征、位进生、酒尚宾、马新民、李书兆为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江艳伟、杨玲、张殿军、王春海、王晓红、邢金玲、董晓敏、任社奇、于爱江、李建设、李向阳、赵俊梅、王世勋、高胜华、王自远、姚锦辉、王双印、刘海军、任莉芳、陈洪山、马莲、杨宏伟、张芳钦、胡善民、魏学良、张迎、马世平、李茹、王海燕、王石广、韩来庆、魏自民、王振涛、陈辉、赵志超、宋世锋、程元杰、庞军甫、翟艳艳、袁纪敏、尹东学、王颖、王岩、王晓静、何文静、王方垠、马传禹、崔卫东、范章法、潘雪峰、王大勇、王金友、李秋庚、丁雪萍、张国栋、朱来强、王宏顺、焦瑞利、邵金伟、张鹏、闫洁、王烨、王成军、杨俊锋、关建伟、王艳艳为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