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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孙海涛等6名同志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7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孙海涛、王天云、杨朝庆、张志君、吕雪平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祁安民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请予宣布。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