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规划编制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8-12-29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26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评议工作组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濮人常〔2016〕27号)和《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科技局等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的通知》(濮人常办〔2018〕15号)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城建评议工作组在管永国副主任带领下,对市城乡规划局的城乡规划法贯彻落实、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规划编制实施、机关干部转变作风干事担当和服务群众等内容进行了评议。现将评议调研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开展工作评议的基本情况

按照评议工作方案要求,城建评议工作组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工作,制定了评议市城乡规划局工作计划,对评议工作做出了详细安排,明确了时间节点和进度要求。先期完成了安排部署、集中动员、制定方案、自查自纠、深入推进环节,11月14日,评议工作组对市城乡规划局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先后到示范区教育园区、商务中心区、马颊河奥林匹克公园、高铁片区等处进行了现场察看,详细了解了我市城乡规划法贯彻落实、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规划编制实施情况。

11月15日,评议工作组组织召开了城乡规划工作评议座谈会,听取了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的工作汇报,听取了部分市县区人大代表、与城乡规划工作联系密切的部分市直单位、油田对外关系部门、房地产企业共80余位群众代表的意见,发放了征求意见表,征集了意见和建议。共收集意见建议20余条,经过分析、归纳、整理为进一步宣传落实城乡规划法、科学编制实施示范区规划、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主动服务群众等三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11月23日,将征求意见和建议情况向市城乡规划局进行了反馈,要求按照反馈意见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

二、主要工作成效

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的龙头,处于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的地位。近年来,市城乡规划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坚持依法编制和实施规划,强力推进第四轮城乡总体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科学编制实施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规划,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规划体系和审批机制,在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味、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一)深入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律法规

市城乡规划局始终把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积极开展各类专题教育和业务培训,先后组织“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宣传活动116次,发放各类宣传品;与濮阳广播电视台、濮阳日报社联办城乡规划专题宣传节目53期,利用网络、微信、城乡规划展览馆等渠道,充分发挥公众对规划的监督作用,有效提高人民群众的规划意识,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严格执行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先后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完善,有针对性的开展议事制度改革,在重要规划决策、审批环节均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收紧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保障城乡规划依法、规范、有序实施。

市城乡规划部门始终坚持“规划即法,规划法定”的理念,不断增强引导服务能力和调控配置能力,充分发挥规划的刚性约束和引导作用,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依法依规实施濮阳市城乡总体规划。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及时报告城乡规划进展,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编制的审议、备案等机制,通过人大的监督、支持,不断转变城乡规划理念,提升工作水平。

(二)科学编制实施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规划

市城乡规划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城市规划新理念,科学研判我市未来城市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依法依规、坚守底线、公共优先、便民有序的原则编制实施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模式更加集约节约、出让用地面积有所增加、中心商务区规划得到优化、路网和公共服务设施密度得到增强。

(三)不断优化规划系统干部职工工作作风

市城乡规划局持续开展一系列思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强化宗旨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强化群众服务,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坚持部门企业换位思考,改进基层和企业的联系,提前介入招商和项目建设,切实提升机关效能。积极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简政放权,合理压减审批程序和报建材料,合理创新审批机制,合理加强窗口管理,不断提高行政效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依法编制实施规划力度不够。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南省《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等城乡规划配套法律法规宣传不足、重视不够,执法力度弱,社会知晓度低,还存在“一张蓝图画不到底”的情况。城乡结合部和部分城中村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建设的情况还一定程度存在。村镇一级规划管理薄弱,规划许可存在不规范问题。

(二)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规划编制落实“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不力,吸纳部门和公众意见不够充分。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规划存在征求意见不够广泛、群众参与度低、规划前瞻性不足、医院中小学停车场体育健身等公共基础设施布局亟待优化等问题,城市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城市品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城乡规划干部队伍担当负责精神、服务保障能力、审批办事效率、主动服务意识尚需进一步提升,规划队伍专业技术力量亟待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考察一个城市首先看规划,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市规划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城乡规划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标法律和政策要求,科学编制规划,依法实施规划,展现城乡规划工作新作为,不断开创城乡规划工作新局面。

(一)切实增强全民规划法治意识。加大城乡规划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力度,通过多种途经向干部群众宣传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民城乡规划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以规划引领发展,以法律规范建设。坚持依法规划、依规建设,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和执行,增强规划的连续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努力为城市发展多留“遗产”,少留“遗憾”。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公开曝光违法建设查处的典型案例,教育干部群众自觉遵守执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

(二)切实提高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规划编制实施水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作为全市新型城镇化的龙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极、展示濮阳形象的重要平台,不仅要疏解中心城区的压力,还要辐射带动整个濮阳北部城区的发展。因此,其规划建设情况备受全市人民和全体人大代表的关注。市城乡规划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突出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着眼长远、适当“留白”、阳光规划,合理吸收人大代表和市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科学编制实施示范区规划,为未来数十年濮阳的行政办公、文化会展、生态宜居、休闲娱乐等城市功能的完善留足弹性空间。加快完善城乡规划体系,推动第四轮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协调衔接,不断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以科学合理的规划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切实加强规划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城乡规划部门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服务意识,密切与服务企业的沟通协调,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作风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放权的责任,堵住监管的漏洞,补齐服务的短板,科学评估规划审批权的下放,防止出现“一乱就收、一放就乱”的现象。依法设置审批程序和流程,严格规划审查审批,提高审批办事效能。不断创新规划监管方式,建立开放、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城乡规划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