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8-12-29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26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评议工作组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对市科技局等政府组成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工委围绕常委会对市文广新局关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及机关干部转变作风、干事担当、服务群众情况的工作评议积极行动,及时安排部署,认真督导、调研。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11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宏带领教科文卫评议工作组,深入到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部分文化经营场所、文化馆、群众艺术馆、图书馆等进行实地调研,通过查阅执法案卷、现场听取汇报、组织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评议部门工作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情况

1.市场监管全面加强。目前我市文化市场共有各类服务监管对象1153家,其中包括书店、网吧、影院、娱乐场所、出版印刷企业、文化社会组织、市县文艺院团等,文化市场监管任务繁重。近年来,市文广新局围绕维护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着力加强文化、文物、广电、版权、网络和“扫黄打非”等重点领域的市场监管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全面规范发展文化市场。在坚持常态化监管的同时,针对重点场所、重点领域进行集中专项整治,先后组织开展了20余次专项行动,立案查办了一大批违法经营案件。

2.监管成效突出。近年来,我市文化市场环境取得明显改善,文化市场发展健康有序。市文广新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多次获得“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等荣誉称号,“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十佳案卷”“全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行政执法优秀案卷一等奖”等各种奖项。其中,2017年查处的濮阳市某公司互联网文化产品案获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十大案件。

3.执法理念不断更新。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强化执法为民意识,逐步把行政执法职能转变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全力构建服务型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单位。通过设立法律法规咨询台、运用微信公众号、召开业主培训会议等方式,加强沟通交流,宣传法律知识;建立服务对象名录,深入基层、定期走访,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与问题;多渠道公布12318举报热线,广泛征求意见,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答。截至目前,接收群众投诉咨询线索140余个,办结率100%。    

(二)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情况

1.文化场馆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市图书馆新馆建筑面积3.66万平方米,投资2.15亿元,于2016年底建成并对外开放。各县区共有图书馆、文化馆13个,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6个,乡镇文化站75个,行政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2789个,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市图书馆新馆、市文化馆被评为国家一级馆,3个县级图书馆和75个乡镇文化站达到国家三级标准。各级图书馆站、文化馆站、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坚持免费开放。

2.群众文化活动的推送力度不断加大。一是积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每年组织城区各类群众文化活动3300余场,农村群众文化活动3.7万余场。二是艺术创新成绩斐然。推出豫剧作品40余个,其中5件作品获省级“群星奖”,1件获“河南文化剧目优秀奖”;杂技作品1件获中国杂技比赛最高奖“金菊奖”和吴桥国际杂技艺术节最高奖“金狮奖”。三是文艺社团发展迅速。注册的文化志愿服务团队已达上千家,志愿者近两万人,在群众文化活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3.文化惠民形式多样。一是杂技文化产业带来良好的社会效应。河南省杂技集团投资9亿元打造濮阳国际杂技文化产业园,是全国首个以杂技为主题的文化产业园区并拥有国内外独一无二的杂技专业大型演出场馆。今年10月份举办的濮阳国际杂技艺术节为濮阳人民奉上了颇具地方特色的文化盛宴;东北庄杂技文化旅游园区集杂技博览、民俗表演和休闲旅游为一体,突出了鲜明的民风民俗特色。我市被河南省命名为唯一地市级杂技文化出口基地。濮阳杂技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极大地丰富了濮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二是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阅读活动如“文化大讲堂”“辅仁书友会”等,推进“书香单位”“书香校园”“书香家庭”等评选活动,推广普及读书文化,营造浓厚的书香氛围。我市被中国阅读研究会授予“书香濮阳”的荣誉称号。三是利用各级各类文化设施,举办多种多样的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书画作品等文博展览活动,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有力地丰富了濮阳群众的文化生活。

(三)转变工作作风、干事担当、服务群众情况

一是不断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通过各种途径,加强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二是严肃执法纪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谨防不作为、乱作为。在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前提下,及时办理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的申请事项。着力预防和纠正“重许可轻监管”“只许可不监管”的倾向。三是加强对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权力制约,避免随意执法。

二、存在问题

(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相对我市的文化市场和文化形态的发展变化而言,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整体实力相对薄弱。一是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尚未落实,人员并转、办公场所、经费保障等问题亟待解决,现有执法力量不足。二是监管平台建设落后。由于没有及时进行更新升级,监管平台设备落后,基本处于停用状态,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日常监管依然依靠传统手段和方式,监管效率较低。三是对新媒体的监管手段乏力。电子图书、数字音乐、网络传媒等已成为当代文化产品的新生力量,由此产生的违法案件也以不同形式出现,加大了调查取证的难度。

(二)农村文化市场监管相对薄弱

农村文化市场点多、线长、面广,管理难度大,加之农村文化市场执法人员相对较少,监管手段比较单一,对文化市场的监管无法做到全覆盖,个别文化市场仍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人代会上,人大代表多次、多人提出议案建议,要求加大农村文化环境治理力度。

(三)文化惠民的支持、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一方面,由于活动经费及政府购买能力的限制,我市文化惠民心有余而力不足,文化下乡及城区文化活动很难完成预期目标。另一方面,由于宣传力度不够,人民群众对文化活动的举办了解较少,无法及时参与进来。相当一部分群众不知道我市究竟有哪些文化活动场所,更不知道在什么时间举办什么活动。文化活动供需脱节,文化设施利用效能较低,群众的认知度、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几点建议

(一)稳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要按照当前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文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稳步推进我市文化旅游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资源整合、队伍并转,明确执法责任,研究破解影响执法的体制、机制问题;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建立责权明晰、适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现代文化、旅游业发展需要的综合执法队伍,维护各类文化、旅游市场有序发展、繁荣兴盛。

(二)进一步强化公共文化服务意识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呈快速增长态势,对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需求更加高端化、多样化。市政府及文化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公共文化服务意识,切实担负起公共文化服务职责,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加速文化场馆建设与功能完善,努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实现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同步推进;要不断丰富对广大群众的文化供给,面对不同层次的群体,以灵活多样的形式,有针对性开展歌舞、戏曲、读书、文化讲堂等文化活动,并把它引入社区、农村,实现我市群众文化生活雅俗共赏,各得其所;要加大对群众文化服务的宣传,让更多人知晓、参与、分享。

(三)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建设

一要在加强文化执法队伍整合、充实执法力量的同时,围绕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文化执法队伍,有计划地开展以党的文化建设理论、相关法律法规、新领域执法等为重点内容的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二要适应当前文化执法任务繁重的现实需要,加大监管平台建设投入,及时更新设备,强化综合监管的实力与手段。三要顺应时代发展步伐,加强文化市场技术监督与服务平台运用,利用网络执法、移动执法、电子案卷等手段,综合提升执法效能。

(四)加大农村文化市场整治力度

一是针对农村文化市场监管薄弱问题,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建立上下贯通、运行通畅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运行体系。二是结合农村文化市场状况,加强文化监管基层网络建设,通过建立农村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队伍等方法,将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延伸至最基层。三是深入开展农村“扫黄打非”集中整治行动,加强行业引导,不断巩固农村文化市场整治成果。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政策引导,规范经营行为,为农村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