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召开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8-12-30 来源:
作者:张尧
12月29日上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人大三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守谦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赵圣良、崔彩霞、李彬、吴春生、焦瑞卿、郑其光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惠晓杰,县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段喜鸽,县法院院长高贯玺,县检察院检察长赵子红以及政府办、审计局等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共三项议程,一是听取县财政局局长刘继灵作关于范县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二是听取县财政局局长刘继灵作范县政府债务情况汇报;三是人事任命。
针对人事任命工作,常委会还听取了县人民法院院长高贯玺作《范县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任职的呈请报告》、县司法局局长谢德文作《范县司法局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情况的汇报》及被任命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代表李伟杰作供职表态发言。随后,常委会对提请任职人员进行了表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为提请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代表颁发了任命书。
最后,县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范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范县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
各项议程结束后,王守谦主任作了总结讲话,对县政府的两个报告提出了建议:
(一)对预算调整方案,建议县政府:一要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支出原则,认真梳理重点支出项目,切实做到集中财力办大事、办实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要切实做好对调整后资金的监管,确保本次调整的预算得到有效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得到充分发挥,推动年度各项工作的完成。
(二)对政府债务情况,建议县政府:一要着力提高债务风险防范意识和忧患意识,做到举债有度,风险可控,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平稳健康发展;二要严控政府债务规模,对举债项目的必要性进行充分论证,严格举债事项程序,坚决杜绝盲目、违规举债,避免举债的随意性,坚决遏制政府性债务过快膨胀的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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