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召开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12月28日,台前县召开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天陆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久昌、田青松、张延龙、张保省及全体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志华、县监察委主任苏本长、县法院、县检察院负责同志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专门委员会委员、部分县人大代表及县人大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专项报告、县政府关于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和其他县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政府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台前县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5)的议案、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台前县孙口镇乔坊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纳入预算管理的议案和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台前县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财政支出纳入预算的议案和县人大常委会拟出台的八项制度。
围绕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制度文件的修订、制定,会议要求,人大代表要学深悟透,牢固树立制度意识和规矩意识,着力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的长效机制。
围绕脱贫攻坚工作,会议要求,县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精神,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关于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和其他县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工作,会议要求,县政府和审计部门要不断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审计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关于2018年预算调整工作,会议要求,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遵循法定程序,把握好预算执行的刚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关于城乡总体规划工作,会议强调,县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落到实处,建立和完善规划管理监督制度,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努力形成全民参与、监督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要求,县政府要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把工作做实做细,让群众理解政策的利好,积极配合棚改政策顺利实施。
关于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加快项目实施,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引导群众共同维护,构建人水和谐、生态宜居的美丽台前。
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命议案,任命陈树栓同志为台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受任命人员领取了任命书并进行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