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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9-01-11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一、稳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要按照当前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文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稳步推进我市文化、旅游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资源整合、队伍并转,明确执法责任,研究破解影响执法的体制、机制问题;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建立责权明晰、适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现代文化、旅游业发展需要的综合执法队伍。

二、进一步强化公共文化服务意识

市政府及文化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公共文化服务意识,切实担负起公共文化服务职责,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加速文化场馆建设与功能完善,努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实现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同步推进;要不断丰富对广大群众的文化供给,面对不同层次的群体,以灵活多样的形式,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要加大对群众文化服务的宣传,让更多人知晓、参与、分享。

三、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建设

一要加强以党的文化建设理论、相关法律法规、新领域执法等为重点内容的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文化执法队伍;二要适应当前文化执法任务繁重的现实需要,加大监管平台建设投入,及时更新设备,强化综合监管的实力与手段;三要顺应时代发展步伐,加强文化市场技术监督与服务平台运用,利用网络执法、移动执法、电子案卷等手段,综合提升执法效能。

四、加大农村文化市场整治力度

一是针对农村文化市场监管薄弱问题,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建立上下贯通、运行通畅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运行体系;二是结合农村文化市场状况,加强文化监管基层网络建设;三是深入开展农村“扫黄打非”集中整治行动,加强行业引导,不断巩固农村文化市场整治成果;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政策引导,规范经营行为,为农村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