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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和土地供应出让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9-01-15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26日,濮阳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乔小雨所作的《关于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和土地供应出让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城建评议工作组提交的《关于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和土地供应出让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土地管理法和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统筹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突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创新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机制,强化土地收储和供应出让,有效保障土地供给,为推动濮阳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资源支撑。

经过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当前我市国土资源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于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重视不够,部分党员干部对保护耕地、依法用地的认识不足;土地违法行为中政府主导的投资项目违法用地比例较高,土地执法难的问题比较突出。二是土地节约集约意识不强,批后监管力度弱,土地利用方式粗放;土地征收拆迁进度较慢,净地出让比例较低;土地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低效利用等问题突出,闲置土地量居高不下,土地价值体现不足。三是国土资源干部队伍担当负责精神、依法办事水平、审批办事效率尚需进一步加强。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对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高效的国土资源管理不仅能优化国土资源配置,加强耕地保护,还可以科学管理土地,实现土地效益最大化。

常委会组成人员强调,国土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国土资源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标法律和政策要求,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的“红线”,维护群众权益的“底线”,持续提升国土资源保护保障能力,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提供有力资源支撑。

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下一步国土资源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汇总如下:

一、增强全民国土资源法治意识。市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强化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带头依法行政,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珍惜土地、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和科学开发利用土地的自觉性,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强化依法行政,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土地执法监察队伍作用,完善执法巡查机制,统筹用好通报、挂牌督办、约谈问责等手段,打好“监管”组合拳,严厉打击乱占土地、未批先建、违规建设等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持续优化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二、科学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认真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预测城市发展规模和建设用地需求,有效保障土地供应,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法回收低效利用土地,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持续开展闲置土地专项整治,加快批而未用土地的盘活利用,杜绝批而未供、征而未用现象,有效解决土地储备不足的问题。推进土地的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充分释放沉淀的土地指标和大量资金,进一步提升要素保障能力。加大土地供应出让力度,严格土地征收和出让程序,从严督促落实投资强度、开竣工时间、规划建设条件等土地开发利用要求,高效有序开发利用土地。通过有效途径稳定房价,提升城市财政支撑和保障能力,通过高效的土地利用管理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加强国土资源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国土资源部门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增强“守土有责”的责任感和主动服务意识,理顺内部管理机制,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干部培训和作风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放权的责任,堵住监管的漏洞,补齐服务的短板,依法科学设置审批程序和流程,广泛宣传国土资源部门的服务内容和办事流程,提高审批办事效能,充分体现“放管服”改革的成效;创新国土监管方式,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增强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国土资源干部队伍。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