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管永国带队视察“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建议”办理情况
按照濮阳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2019年1月2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管永国带领视察组,就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视察。
在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卢玉军等十余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建议”。根据《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该建议为一类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办理完毕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
为充分了解建议办理情况,视察组一行先后来到昆吾花园二期、建业壹号城邦、香榭里、水景湾等住宅小区,实地察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和物业配套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情况,询问有关物业管理情况,倾听业主诉求和呼声。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视察组听取了市房地产管理中心主任宋洪斌关于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并就如何进一步落实物业管理条例、推动物业管理走向法治化规范化、提升业主获得感幸福感等方面进行了发言交流,提出了改进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管永国指出,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一府一委两院”的法定职责。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来自全市各条战线,代表着社会各个阶层,所提的建议都实实在在地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蕴涵着人民群众的意志,代表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仅是“一府一委两院”的法定职责,而且是“一府一委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体现,还是“一府一委两院”倾听民意、集中民智、维护民利、推动工作的重要渠道和有效形式。
管永国强调,《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已经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一部保障物业管理规范运行、良性发展的重要法规,是物业服务行业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制度保障、法制保障,标志着物业管理工作进入了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做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工作,对于全面解决我市物业管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更好的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管永国要求,市政府及房产部门一是要采取多种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宣传,使大家深刻领会条例的具体规定,自觉地贯彻执行。二是要落实统筹协调责任,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综合协调机制,督促落实业主大会制度、落实物业管理各方责任、落实行业诚信管理制度。三是要结合濮阳实际制定配套政策,规范工作程序,做到政府依法行政、业主依法自律、企业依法经营,努力使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在短时间内有新变化、新起色、新发展,着力为市民群众创造良好居住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市人大常委会城工委主任周庆怀主持座谈会,副县级纪检员刘继铭,民工委主任王玉蕊,预工委主任安新建,法工委副主任卢玉军,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妇联主席闫巧云,市人大城建委委员李瑞典、王利霞,城工委副主任李红领、魏伟杰等参加视察和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