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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和法制委员会联合审议《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和《濮阳市农村垃圾治理条例(草案) 》
发布时间:2019-02-13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2月13日上午,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和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和《濮阳市农村垃圾治理条例(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城工委主任周庆怀、法工委主任卢玉军,城工委副主任李红领、魏伟杰,城建环保委员会和法制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了会议。城工委、法工委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上,法工委主任卢玉军就《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濮阳市农村垃圾治理条例》制定的必要性、起草过程及主要内容做了说明。各位委员进行了认真审议,逐一发表了审议意见,大家一致认为,《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濮阳市农村垃圾治理条例》是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市委常委会同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2019年立法审议项目,充分体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也是打赢我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及时制定出台这两个条例正当其时、非常必要,经过前期的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条例草案已经基本成熟,同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一审。

下一步,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和法制委员会将依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