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卢玉军同志辞去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02-20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2019年2月19日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卢玉军同志辞去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