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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莅临濮阳对《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调研
发布时间:2019-02-22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2019年2月21日、22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副主任姚福安一行3人,到我市开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并到濮阳县就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进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管永国、马宜品陪同调研。

21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在濮阳宾馆召开《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座谈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司法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和开发区安监局、濮水办负责人,以及部分企业代表结合工作实际,对条例(修订草案)逐一提出了修改建议。调研组还深入到迈奇化学股份公司、惠成电子材料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姚福安在调研时指出,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对这次立法座谈会高度重视,准备充分,实地调研安排合理。各部门都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一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通过调研,调研组了解到安全生产基层一线的真实情况,掌握了大量一手材料,为科学修订法规提供了依据。下一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归纳、研究,进行合理采纳,进一步提高法规草案质量,努力制定出一部符合河南省安全生产实际的地方性法规。




马宜品在座谈会上指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和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下,我市安全生产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通力协作,强化措施,严密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持续稳定。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亟待通过《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修订和实施进一步完善提升。相信通过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新修订的《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一定会更加科学完善,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成为一部高质量的地方性法规,为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22日上午,调研组又在濮阳县人大召开座谈会,征求县市相关部门和企业代表对《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的意见建议,听取濮阳县民主法制建设情况汇报,就濮阳县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情况进行座谈,并深入到企业生产车间进行实地调研。姚福安在座谈会上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在立法工作中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既是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省人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现实需要。希望濮阳市人大和濮阳县人大以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为平台和契机,进一步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在做好本地立法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全国和省人大立法工作,更加广泛深入的反映基层和社会各界的立法诉求,为全国和全省立法工作反映濮阳声音、贡献濮阳智慧。




管永国指出,立法权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法定职权,立法工作是人大的一项重要工作。省人大常委会选择在基层建立立法联系点,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广泛倾听基层呼声,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的立法理念。省人大常委会准备在濮阳县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既是对濮阳县人大工作的信任、支持,也是对濮阳市人大立法工作的肯定和鼓励。濮阳县人大一定要珍惜这次难得机遇,进一步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积极承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各项职责,更加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全省立法工作大局中来。市人大常委会特别是法工委要更好的服务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积极指导濮阳县把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好,以良好的工作成绩回报省人大常委会的信任与支持,为全省立法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卢玉军,财工委副主任阎化建,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长庚律师事务所主任刘义广陪同调研。濮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邱国让、副主任刘鸿堃在濮阳县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