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莅临濮阳开展《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立法调研
2019年2月27日、28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王新民一行7人,到我市召开座谈会,征求对《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到市移动公司云计算中心、清丰县农商银行、单拐革命旧址,对公用信用信息平台、“信易贷”、“信易游”等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东波全程陪同调研。
27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在濮阳迎宾馆召开《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教工委、财工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等14个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部分办事处、居委会、律师、信用服务机构、企业代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社会信用信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60余条。王新民主任详细介绍了《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制定背景、立法目的、起草过程及主要制度设计。对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到安排表示感谢;对各单位认真研究,充分准备,提出一系列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充分肯定。王新民主任表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对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汇总、研究、论证,进一步修改完善法规草案,努力制定出一部符合我省实际,有特色、可操作、真管用、受拥护的地方性法规。
邹东波指出,信用是市场的基石,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诚信经济,诚实信用原则被称为民法中的“帝王条款”。制定社会信用条例,构建现代化的社会信用体系是新时代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的必由之路。在国家开展信用立法之前,河南省先行先试,对信用制度立法进行探索,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开拓进取、积极创新的精神。相信,有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的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一定能够成为一部高质量的地方性法规,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周元增、法工委主任卢玉军、财工委主任李保国、教工委副主任任登魁、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刘义广等参加了座谈和调研活动,清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理宏、副主任周秀安、常务副县长岳春青在清丰县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