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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人大常委会对拟任命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测试
发布时间:2019-04-15 来源: 作者:张振辉




根据《濮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412日,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提请拟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邱国让、副主任张宏江巡考。

考试内容涉及宪法、行政法等法律知识,主要侧重对拟任职人员综合素质的检验,考察其法律意识及运用法律知识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对拟任命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县人大常委会行使人事任免权的重要环节,通过考试,进一步增强拟任命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他们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依法办事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