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亚雄辞去濮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04-24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2019年4月22日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法工委复〔2018〕5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黄亚雄辞去濮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