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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9-04-30 来源: 作者:刘帆


4月30日,华龙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中原路办事处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庆恩主持会议。

会议共进行了五项议程。

一、听取区政府关于2019年需提请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张书会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区政府关于2019年需提请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报告。

会议指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人大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是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的重要途径,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和地方党委工作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具有重大意义,对于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作用。

从政府所列需要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看,贯彻了新的发展理念,突出了改善民生,加强了环境治理等,人大常委会要根据政府提请,按照常委会的有关规定,适时作出决议决定。

二、审议通过《濮阳市华龙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草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共涉及八项、二十五条议题。会议指出,要按照2019年议题安排,进行台账式推进,确保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审议通过《濮阳市华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试行)》(草案)

会议指出,工作评议要坚持真评真议,要通过开展工作评议,使被评议单位在思想上有较大触动,充分认识到开展评议工作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勤政廉政,树立法治意识、民主意识、公仆意识,不断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断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审议通过《濮阳市华龙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宪法宣誓对于维护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宪法是根本法,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宪法进行宣誓的制度突出了宪法所具有的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有利于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强化宪法意识,增强运用宪法思维、宪法理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专项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环境问题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能否得到人民认可的一个关键。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保护生态环境付出的巨大努力和取得的积极成效。同时指出2018年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生态环境保护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继续下大气力解决好。

会议建议,区政府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针对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问题,坚持源头防治、群防群治,加大环境督察工作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本献、王楠毓、孙喜平、翟献民及委员共29人出席了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左留成,区监委会副主任宋继锋,区人民法院院长荣延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长举,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组长孙英涛,乡镇人大主席,八个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主任、濮东办联系人大工作的同志以及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